按交法规定,车辆报废必须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将影响名下车辆上牌,年审等业务,新车肯定上不了牌照的。
当车辆被盗后,没有及时注销,但仍在其名下,那么新车业务停止。
但现在问题是,车辆也没有了,如何去注销呢?按报废程序有两条路可走。
首先,正常程序。
将车送有资质的报废厂,由报废厂分解车辆,割下车架号,拍摄分解前,中后照片上传,然后出具报废回收证明。车主带上身份证原件,车辆牌照,行驶证,登记证书以及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填写车辆注销登记表,负责人签字后即可网上注销。
其次,车辆灭失。
很多人摩托车被盗,自己私自处理,这些现象就比较麻烦,正如本题所问的被盗十几年了如何处理。
①,如果有当年被盗派出所报案回执就好了,或者派出所开出报案证明也行。带上证明去车管所填写注销登记表即可。
②,如果没有报案手续,乡镇街道证明车辆被盗也行。
③如果什么也没有就麻烦了。
可以去车管所填写车辆灭失证明。包括本人承诺书。这个处理方法很复杂,车管所多人签字盖章,谁都不想承担责任。万一该车继续行驶出事故是要被问责的。所以,他们要研究。但最终肯定会解决的,但要时间。而车主要多跑几趟。
如果有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可能简单一些,什么也没有更麻烦。
车辆不要私自处理,被盗后及时报案。否则如果别人出事故会受牵连的。请认真对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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