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知道证券佣金可以调底,多付出的可以讨回吗?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阅读:250 次

看来您是内心不平了。告诉您一件事:券商收的最贵的费率是万分之三十。不知道是不是让您内心平衡些?说回正题,您能不能追回多付出的佣金,分几种情况:一、可以追回的依据如下:1.1您在开户前,经纪人曾承诺过佣金比率,或者券商网站上有明示佣金比率,又或者对方派发的广告单上有列佣金比率,实际

看来您是内心不平了。告诉您一件事:券商收的最贵的费率是万分之三十。不知道是不是让您内心平衡些?说回正题,您能不能追回多付出的佣金,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追回的依据如下:

1.1您在开户前,经纪人曾承诺过佣金比率,或者券商网站上有明示佣金比率,又或者对方派发的广告单上有列佣金比率,实际给您用的是另一个佣金比率。他们的承诺、网站公示或广告明示,都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在您接受、进行开户时即视为合同生效。如果您能拿出这些证明,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参照《合同法》第十三至第十六条规定。

1.2如果1.1条不满足,可以看看:当初开户的资料上是否有写佣金比率?如果已经写了,没啥说的;如果没写,可以问问身边有没有其他同期开户的人员,他们的交易费率是多少。比如其他人都是万分之三,而您的费率是千分之一,您可以要求对方退回。理由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价款未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此处您可以用来谈的着力点在于“交易习惯”。

二、无法追回的依据如下

如果您开户时,对方没有任何有关费率方面的宣传或承诺;当时给您的费率也非默认的千分这一。比如,我在广V开户时,现场问费率,他们说是万分之X,实际也是这个费率。后来我要求调到万分之X,之前多交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对方退还。因为我们双方是订立了合约,又按合约履行的,后来的调整属于变更合约,没理由让人家调整已经履约的部分。

不过,如果这种情况下,您也要求对方退回多收的部分,对方退了,那是人家想留住您这位客户;人家没退,那也是合法合规的。

总结:

开户时要问一下对方:交易费率是多少,并要求对方在开户资料上写下来。实际交易时要核实一下交易费率,发现与承诺不符可以要求对方采取措施纠正(比如送礼物或退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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