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理解,先复述一下题主的问题。题主于2019年6月购买了上合置业公司开发的正弘•璞禵公馆,上合置业由河南正弘和非凡置业两家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2020年8月河南正弘因矛盾撤资,开发商—上合置业变成了非凡置业独家控股公司,开发的项目也由正弘•璞禵公馆变成了非凡•璞禵公馆。题主据此认为小区品牌由大品牌开发商正弘置业变成了小品牌非凡置业,会导致房屋贬值,因此想退房。
很遗憾地告诉题主,这种情况下想退房很难实现,因为退房的理由并不充分。
首先,题主网签的开发商是上合置业,上合置业的股权发生变化,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在上合置业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题主并不能据此推断该项目无法正常进行。因此,题主没有正当理由要求退房。
其次,项目名称由正弘•璞禵公馆改为非凡•璞禵公馆,未必一定会影响房屋价值。因为这两个名称有可能都是推广名,而按照目前的要求,项目本身的标识名称必须是备案名,这个备案名是不能更改的。也就是,当初备案的项目名称不会因为开发商股权变更而改变。
第三,作为开发商的上合置业只是股权发生变化,所谓的大品牌正弘置业笔者也是第一次听说,查了一下地产排行榜位列178位,对楼盘的影响应该也不会很大。而且,项目已经进行一年多,小区规划设计已经定型,一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由于题主已经网签,如果此时提出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自己将蒙受经济损失。
实际上,地产项目在开发过程中,通过转让股权方式收购或者转让项目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以此为由提出退房的似乎没有成功案例。题主应关心的,不是品牌影响力问题,而应该是上合置业变成非凡置业独资后,该公司是否有经济实力继续完成该项目,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原来的设计标准。小开发商最大的问题,一是资金问题,资金链断裂可能导致工程延期或者烂尾;二是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不合格,验收通不过,可能影响房屋质量和产权办证问题。如果出现上合置业违约情况,题主倒是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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