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都只能算是极低风险金融产品,不属于零风险产品,只是发生风险的概率非常低而已。
今天就只说银行定期存款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中最显著的风险就是本金和利息超过50万部分可能受到损失。大家知道,为保证储户利益不受损害,促进金融秩序稳定,国家于2015年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银行破产倒闭时,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存款本息不超过50万的,必须得到全额偿付,换句话说,本息不超过50万的存款,才能称为零风险金融产品。因为在极端情况下,即使银行破产,存款保险基金公司也会对50万以下进行全额偿付,储户不会有任何损失。
如果存款本息超过50万,在理论上超过部分就存在风险。因为最高偿付只有50万,那超过部分怎么办?存款保险条例也有明确解释,只能在清算财产中受偿。我们可以想象,既然银行已经到了破产倒闭的地步,要么资产质量严重恶化,呆坏账飙升,要么严重资不抵债等等,而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储户存款并不是优先受偿,而是员工工资、应缴纳税款以及清算费用等,剔除以上之后,资产可能所剩无几了,储户最终能够受偿多少?只能说有多少算多少,法律并无保证,这就是风险所在。
当然,就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形势而言,银行破产倒闭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首先经济形势持续向好,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其次,在强监管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风险可控;第三,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面广,影响大,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破产倒闭态度是异常谨慎的,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能轻易走破产程序,而是通过接管或兼并重组化解风险,这也是国际惯例。
破产倒闭只是最后程序,在此之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接管手段对遭遇重大风险的银行进行代管理,比如曾经的包商等。接管期间资产质量得以改善的,完全可以恢复正常经营,对储户没有任何影响。无法恢复正常的,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银行进行重组或兼并,债权债务包括储户存款也会随之转移到新的银行,储户仍然不会有损失。
金融产品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R 1-R 5级,银行存款就属于最低风险R 1级,且还有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而其他如理财产品、基金、股票、外汇、期货等投资理财产品不仅风险等级更高,而且还没有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还不是有大量的投资者介入。因此,尽管银行定期存款在理论上存在风险,但也不要小题大做,在存款保险条例的保护下,以及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下,完全可以有效化解风险,大家就放心存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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