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处理一事故。公司一中巴车追尾一小车,中巴车全责。当时,小车进厂定损3000元,我们都认可。最后,小车提车要3500元。
一问,小车前引擎盖补漆,当时我们是不承认的。原来是小车与修理厂私下协商增加项目。最后由修理厂与车主协商解决的。
实际上,小车司机当初定损如果提前确认由此次事故引起的,只要保险公司认帐,一点问题都没有。。
本题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你自己没处理好引起的纠纷。
正常情况下,你全责,保险公司会把车辆送修。只要你是全保,你什么都不用管。修理厂会与保险公司定损后修完即可。修理厂定损多少,只要保险公司承认,你不必花一分钱。
现在问我是定损1160元,可修车花1730元,这个差价应该由修理厂自己填空。肯定有隐形件损坏,而修理厂没报保险。
另外一种情况,对方车辆是原来就损坏的,不在此事故之内,所以保险公司不赔。那么,修理厂超范围修理就找对方要修理费了。
保险公司本身被诟病较多,这不赔那不赔。配件价格与正宗价格悬殊很大。他们只认网上报价,那此时有可能修理厂进货高于保险报价。修理厂认为亏了,所以要多收费。
这个问题就要求你定损时一定在场,对方,修理厂,保险,四方确认即可。如果有额外部分,由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去要,与你没任何关系。
如果不差钱可以给他,如果较真就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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