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专家李玫瑾教授说过:三岁是给孩子立规矩的关键时期。
三岁的孩子的心理特点:
1.爱取悦妈妈,需要通过妈妈的肯定来建立自信;
2.需要通过明确的规矩界限,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看李玫瑾教授四招帮您给孩子立规矩。
1.抓住具体事情立规矩
宝宝不听话,很多父母会说:“你不能听话点吗?你不能安静点吗?”但是这招往往不管用,孩子照样我行我素,因为他不知道为什么爸妈这么说。
正确的方法是:指出具体行为的具体错误。比如,用勺子敲碗,家长要告诉孩子,这很吵,并且影响他人,是不礼貌的行为。
2.约束孩子有技巧,转移注意好方法
孩子做错了事,家长管教也不听怎么办?那家长需要运用一定的技巧。
比如,说教无用甚至反感,那么家长可以说教,将孩子的注意力转到听故事上,并运用听类似故事的方法启发孩子。
3.适度惩罚
孩子屡教不改,可以惩罚,但惩罚方式要适当,大吼大叫,指责,都是不可以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正确的方式是,惩罚时,可以让孩子在喜爱的事物上做选择。例如,惩罚孩子今天不可以吃零食,必须少干半个小时他喜欢干的事情例如画画,踢球等。
4.立完规矩,全家执行
规则不是给宝宝一个人制定的,如果规定宝宝不能干什么,那全家都不能干什么,要让孩子觉得规矩是公平的。
综上所述,三岁是树立孩子规矩意识的关键期。树立规矩必须做到:通过具体事情立规矩;立规矩有技巧,要善用孩子可以接受的方式启发孩子;立规矩时可惩罚,但要正觉惩罚;立规矩,要公平,全家上阵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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