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王朝的定义分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指的是必须完成三连冠,广义则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争冠水平,即便没有完成三连冠,也缔造了“N年N次夺冠(N大于等于3)”传奇的。从这点来看,勇士并非“狭义上的”王朝,却可适用于“广义上的”王朝。
被乔丹和OK组合“惯坏了的”一代球迷们,会有种误解:三连冠貌似是衡量冠军队的标准之一,殊不知在NBA史上,三连冠是一项极难达成的成就,有不少青史留名的冠军球队在完成卫冕后,都无法继续向前迈出那一步。这些球队包括:魔术师统领的showtime湖人、“坏孩子”活塞,“不要低估冠军的心”的红队、2011年的湖人、三巨头的热火,乃至2019年的勇士。
因此,若仅以三巨头来衡量的话,NBA史上的王朝球队仅有4支:乔治-麦肯时代的湖人(6年5冠,包括一次三连冠)、“指环王”拉塞尔时期的凯尔特人(13年11冠,包括一次8连冠)、乔丹的公牛(2次三连冠)和OK组合时代的湖人。
但这显然无法让球迷们信服。因此,“广义的”王朝更容易被接受。在这种情况下,showtime时代的湖人(9年5冠,一次卫冕)、伯德时代的凯尔特人(7年3冠)、波波维奇治下的马刺(16个赛季6进总决赛,5次夺冠),以及水花兄弟的勇士(5年3冠,一次卫冕)也应该被算进来。(仰卧撑/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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