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的档案怎么查看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年龄?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阅读:289 次

职工工作时间,和年龄出生日期认定,在申请办理退休时,人社局社保中心会调阅档案;以个人档案袋中,第一份原劳动局招工批准“文件号”,有日期说明,下乡知青的批准日期,入伍征兵办(人武部)批准日期,包括“知青待业”劳动局批文函),必须是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批文(函);年龄认定为

职工工作时间,和年龄出生日期认定,在申请办理退休时,人社局社保中心会调阅档案;以个人档案袋中,第一份原劳动局招工批准“文件号”,有日期说明,下乡知青的批准日期,入伍征兵办(人武部)批准日期,包括“知青待业”劳动局批文函),必须是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批文(函);年龄认定为个人身份证,如果档案年龄和出生日期,与身份证有差错,必须先证明更正,正常情况下,以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社保时的出生日期),由于以前个人档案是手写,字迹不规范,甚至出现出生年月日,有多个不相符;依第一张表格日期为准。眀显比身份证有很大差错的,需要个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查找底册,并复印件证明盖章。如查不到的,依后出生日期,推迟办理退休手续。



近几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遇见这些事太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差错多。

①:个人档案姓名,与身份证姓名有笔划,简繁体字错误,同音字笔误等,这些情况需向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更正。

②:个人档案出生年、月、日,与第二身份证年、月、日,有差错。一般年份出入大,要求证明更正,月份误差不大,就推迟几个月办理退休手续。

③:初始参加工作的年龄,明显不符,有的未满16周岁,就已工作几年了。但是有文,人社局是不认可的。去年我地一男同志,60岁退休,按档案累计工作年限有46年,也就是14岁在父母单位待业,人社局不认可,以16岁知青下放批文为依据,工龄认定为43.8年。

④:甚至有档案姓名与第二代身份证参保的账户姓名,不是一个人。这主要是以前参加工作时(当兵)用原姓原名(曾用名),参加工作多年后,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经公安局派出所更改姓名,将更改后姓名参加社保缴费,可退休时遇到这种情况,比较麻烦,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申请,经核实后,有局长批准方可,递交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等等

以上供参考,如果你有这类情况,请在未退休前,及时申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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