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获配332万国家赔偿金,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青春来换。如果你是张志超如何去分配这332万,怎么才能更好的过好余生?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阅读:285 次

这是张志超案件的情况,大家看看: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

这是张志超案件的情况,大家看看: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后,终于等来无罪判决,等来了人身自由。此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合计789万元。最后法院核定赔偿332万。基本上大家都知道张志超要求700多万的赔偿不太可能被支持。毕竟我们《国家赔偿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冤家错案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即便有的案件在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方面有所突破,但总体还是少数。

对于国家赔偿,张志超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失去的自由和痛苦屈辱”。当年的张志超年仅28岁,正处于最好的年华。但他在最好的年华蒙冤受屈。2020年获得无罪判决的张志超已经43岁,由一个青年人直接成为一个中年人。青春无价,自由无价,再多的钱也买不来丢失的年华和自由。这300多万的赔偿要是同15年的自由和年华对比,确实不值一体。且这15年来,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实在太多。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如何与社会接轨也是一个极大的问题。

另外,除了冤家错案的赔偿以外,对相关人员的追责同样重要。张志超也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的责任。冤家错案的产生往往伴随着一些违法违纪,乃至是犯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是给张志超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也只有通过办案终身制和错案追责制,我们才能减少冤家错案产生,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观念。

",
Tag:临沭县 错案 山东省 冤家 自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