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在续约姚明这件事上的确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其实耐克很早就看好姚明,而且在姚明进军NBA之前也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当年在上海大鲨鱼俱乐部副总经理李耀明的威逼下,强行让姚明与长青公司签下卖身契,就是耐克出面帮姚明摆平的。
1999年沙伊峰作为耐克的代表与姚明签订了第一份为期4年的赞助合同,第一年不到2万美金,以后逐渐递增,合同截止日期为2003年5月31日。后来姚明成为2002年的状元秀,第一个赛季场均13.5分8.2个篮板1.7个助攻1.8个盖帽,没有拿到最佳新秀。
2003年在续约时,耐克的代表(此时已经不是沙伊峰)认为姚明的新秀赛季没有打出耐克的期望,于是给姚明的续约报价是4年160万美金,这个合同怎么样?就在提出这个报价前,耐克刚刚与当年的状元秀詹姆斯签署了7年9000万的赞助合同,相比较而言耐克给姚明的报价简直是羞辱性的,在谈判中姚明团队认为金额应该在每年500万美金左右,但是耐克的代表却说“你在跟我开玩笑吗?”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姚明及团队果断终止了与耐克谈判。
此时另一家品牌锐步,非常灵敏的嗅到了姚明身上的巨大商机,于是非常有诚意的给姚明提供了一份7年5000万美金的合同,耐克总部知道与姚明续约不顺的原因后,对当时负责谈判的代表大发雷霆,臭骂一顿,然后赶紧亡羊补牢,给姚明送上了一份7年1.2亿美金的赞助合同,但是自尊心严重受挫的姚明,最终还是选择了更为尊重自己的锐步。至此耐克从1997开始就苦心经营的“姚明”,正式成为竞争对手锐步旗下签约明星。
姚明这种选择尊严放弃金钱的行为,也成为NBA一段佳话。作为中国男篮第一人,姚明不但凭借场上的实力征服对手,也同样用场下的行动和人格魅力,赢得了对手和球迷的尊重,他是中国篮球永远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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