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车上丢东西,司机送回,这种事情非常常见。有些司机会要求失主支付报酬。有人说不应该收,有人说应该收,那么到底应不应该收呢?
先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司机送回失物的方法。第一种是上交给所属公司或者就近上交至派出所,通知失主到公司或派出所领取。第二种,是失主要求司机尽快送回,司机开车送回。
第二个问题:司机送回失物的成本。出租车是营运车辆,是用时间和运送乘客来赚取收入的,丢失物品是乘客个人的错误所导致,而司机按失主的要求将失物送至指定地点,那么,显而易见,司机是放弃了接送乘客的时间去送的,在此期间出租车无法接客,那么这个损失由失主承担,理所应当。
我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什么好讨论的?你的错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你来承担这个后果,不应该有任何疑问吧。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很简单,就让司机就近送至派出所,你自己去拿,你自己叫车,支付车费,不就可以了?司机给你送回来是客气,不给你送回来要你自己去拿是道理!
再说透一点,你需要司机将手机送到你所在地,司机愿意送回,这已构成口头协议,司机送回是一个履约过程,你用他的车送你的东西,支付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