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长沙农村流传一个特别有趣的笑话。
某村有一个中年汉子,姓金,外号金大力。人高马大,会吃会做,干活不晓得偷懒。金大力一岁时丧父,三岁时丧母,是年迈好心的婶娘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金大力只上过两年学堂,就回家干农活,挣粮糊口。
那时,每个队里都有一个专职记工员。为了防止记工员把自己记错。每人又自己准备一个小本子和一支圆珠笔。每天下午收工回家后,把今天干的什么活写在本子上。金大力也不例外。
有一年七月,金大力感觉记工员记的不对,就向队长投诉。队长让他带上自己记工本陪着来到记工员家中逐月查对。
组长翻开金大力的记本工,从元月份开始查。当队长翻到第二页时,看得不禁笑得前俯后仰。原来金大力把所有的\"翻氹一天″,写成了“翻乙一天″,在每个乙字里面还打了一点。这个字字典没有,是长沙人独创的,读比。意思大家都心知肚明。
再往下看,金大力又把“喷药″一天写成“吃药″一天,“?禾″一天写成\"踩人″一天,把所有“杀禾″一天写成\"杀人″一天。把队长和记工员看得乐翻了天。
金大力坐在一旁傻傻地笑着,嗫嚅着嘴巴:没读书作孽,好多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只好一顿乱代替,只要自己认得明白意思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