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题主的题下说明,这是一起明目张胆合伙逃避社保缴费的典型案例。从表面上看,职工拿到了公司450元的工资补贴,职工也免缴了每月300元的社保费用。这样你情我愿,合伙做弊,既为所在公司减少了社保费用负担,又堵住了职工要求参保缴费的口,真可谓一举两得呀!
但是如此这般操作,明显吃亏的是公司职工,侵害的对象是职工的社保权益,是职工劳有所养,老有所养的长远法定社保权益。职工每月个人社保缴费比例8%,社保缴费约为人民币300元;公司现行缴费比例16%,应缴纳统筹帐户费用为600元。这样计算,单就养老保险一项,就为企业每月明显减少费用支出150元。如果考虑“五险一金”,那为所在公司减少的社保费用是巨大的!
很显然,所在公司与职工唱双簧,合伙隐瞒社保缴费,表面上暂时做到了“双赢”,但这般投击取巧,掩耳盗铃般的做法,那是以违犯社保政策法规,以职工的社保权益被侵害,被践踏为根本代价的。如果今后职工一旦醒悟,试图补上自已擅自停保欠费的窟窿,其所补缴费用的代价,是会远大于企业当初的社保补助的,这就叫偷鸡不成反折一把米,自做自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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