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国家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暴力机器不可或缺的轴心。而民主国家的法律是为全民服务的。陪审团制度确保了民主实际运用。有效预防权大于法。无论多完善的法律都会有漏洞,做为职业法官对法律的了如指掌。最有可能被当事人影响,或避重就轻,或打击报复。就算法官依法办案,也可能与民愿相抵。而陪审团可以不论当事人是否违法。主要考虑社会影响,公序良俗,法律条文只做参考。比如除暴安良,见义勇为,防卫过当…如果让法官死套法条,就会做出民忿判决。但如果把决策权交给陪审团,因为临时随机择选的原因,陪审团成员做出有罪或无罪裁决,应该可以代表大众平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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