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所提这个问题,在当下还真普遍存在,这就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硬伤。甚至连有些大型的企业也纷纷开启外包模式,目的只有一个,减少企业运营的开支成本。至于用人单位为躲避社保,辞退了有社保的正式员工,全换成小时工,合理吗?
哲学有一句话:存在即合理。但是这种合理,既要从企业主的立场去看待问题,为了减少运营成本,便不惜游走于法律边缘,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干有违良心之事。再从缴纳社保员工的角度看,为了能达到多拿工资的目的,不想缴费社保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人,只看到只是眼前的利益,还有对未来的担心,因为指不定哪一天失业了,所交的社保是否能满足将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心中是没有底数的。
再从劳动法角度去看问题,我们就能清楚为何有些企业主会辞退有社保的员工了,《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瞧,这就是为何企业主把法规用到了极致的所在。总之一句话,凡对企业主有利的,且又合乎法规的,自然会用好法。
但是对于一些企业主而言,小时工虽然降低了成本,但是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长期使用非常不利,除非该企业主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的工种,不需要技术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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