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白说华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前言
明朝从1368年朱元璋称帝到1644年朱由检吊死在煤山上而结束,享国祚276年。曾经盛极一时的明朝最终走向了灭亡 。对于这个曾经强盛的王朝为何会走向灭亡,史学家们争论很大 。它灭亡的原因比较复杂,明王朝所患的病症是综合性的。正如黄宗羲后来总结的道理一样,一个王朝的灭亡,是错综复杂的多种综合矛盾造成的,绝非一人一事所能决定的。
今天,就明朝灭亡的经济原因来做一个分析。
原因一:明朝不良的财政
明代的田税长期实行的是低税率,这一点与汉代相同,与当时周边各国相比,明朝不足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实在不是很高,要知道同期日本税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但是税率低只带来了国家收入的减少,而并未惠及民众,因为少征的税收是归于地主豪族的,它的实质是负担转手。
- 地主的剥削使得低税率意义不大,但却造成了国用的不足,后来崇祯年间就屡为财政问题所困扰。
- 明末民变初起之时,招抚政策的失败,就在于招抚银钱的不足,没有钱来安置起义的难民,而难民为了生存,只得降而复叛。
- 明朝后期所加征的“辽饷”、“剿饷”、“练饷”等“三饷”更是直接导致矛盾剧烈激化,加速了明朝灭亡的步伐。最后“闯王”迫近京师,大明朝廷因为军饷不足而延误了调兵入京救援之机,足可见危害之深。
以上的这些均与明朝出现的财政危机息息相关。
至于有的人说崇祯皇帝内府有千万两巨银,这实属无稽之谈。从常理上来讲,崇祯在李自成兵迫京师的紧要关头,社稷将亡之日,若还有钱财,又何须要百官“纳捐”,最终延误调兵之机。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而现有可靠史料也证明,李自成入京城之时,大明国库与皇家内库已俱空。
那么,明代的财政危机为何此严重?
很大程度上是一项重要财政来源的流失,即军屯体系的破坏。明初建立的军屯体系曾有力的保障了军费的高额支出。
明代永乐元年,全国军屯田收粮两千三百多万余石,而当年全国税粮也不过三千一百余万石,军屯田收入就占了全国税粮的百分之七十多。而不幸的是,军屯体系自明朝中叶以后便逐渐被破坏了,早在弘治年间,兵部尚书马文升就指出:
“屯田政废,册籍无存。上下因循,无官查考。以致卫所官旗、势豪军民侵占盗卖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
原本由军屯来负责的军费开支,自正德后都是由国库支出,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朝廷不仅减少了一项巨大的财政收入,军费开支成了国家财政的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且由于军饷需要国家财政来调拨而不能就地取饷,军饷及时发放的可靠性大幅度降低了。
从此之后,明王朝常有“打不起仗”的忧虑。“万历三大征”,仅援朝之役就耗费了700万两,宁夏之役耗资200万两,擂州之役耗资至少达200万两。后来的辽东战事、国内民变,无不在大量消耗大明财政的开支。
天启、崇祯年间因军饷不能及时发放,兵变时发,兵士索饷哗变,遍及各地军卫。
崇祯十七年,因凑不齐一百万犒军军饷,而延误了调吴三桂的关宁铁骑入京,则又是放弃了明王朝的最后一颗救命稻草。
设想如若军屯体系未废,军费充裕,足以自给自足,又岂有此担忧。百年前军屯废驰的恶果,终于在天启、崇祯年间体现了。
故此,明朝中后期不良的财政管理,是明朝灭亡的一个经济原因。
原因二:新经济因素与旧国本的冲突
随着“一条鞭法”的实施与倭寇的荡平和“海禁”的松弛。明朝后期东南地区的新经济因素不断发展,即是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而江南地区工商业的一个蓬勃发展,与传统上以农业为立国之本的冲突必然存在。
万历年间,明神宗万历皇帝为解决国库与宫廷消费不足的问题。派出“矿监税使”四处敛财,这种祸国殃民的掠夺式征税,遭受到了东南发达地区工商业者们的强烈抵制。这种抵制甚至达到了武力相对抗的程度。
- 南直苏州地区于万历二十九年爆发的民变即是其一例。
- 明末东林党崛起,某种程度上支持新经济的发展。其思想主张中也有“工商皆本”,反对大征商税。东林党人凤阳知府李三才便极力反对这种行为。
- 后期东林党要求减少对工商业者的征税,这一方面保护了工商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间接的动了“国本”,本文这里指的国本是立国之本,即农本立国。减少了对工商业的征税,导致税种单一,就必然减少国库收入以及对农业征税的增加。
- 后来的“三饷”更是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税不征于东南则必税于西北”,黄土高原的民变不仅仅是天灾造成的,若国家实力雄厚,政策得当,万不会引起此般规模庞大之起义。
明朝中后期,新经济因素发展到了与农本经济相冲突的地步,而且其程度非常的发达,因为此时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它终究没有突破农本经济体制。
因为新经济因素是建立于农本经济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根据历史经验,农本经济的发达必然导致生产资料的高度集中——土地兼并,新经济因素的产生不过是发达的农本经济带来的副产品。而土地的大兼并酿成了社会动乱,社会动乱的直接结果就是摧毁了脆弱的新经济。而随后的清军入关又一次加剧了这一结果,新经济的发展再次受到了限制。
总之,明朝的灭亡一定程度上是农本经济的周期性矛盾:经济发展——土地大兼并——社会矛盾激化——动乱——经济衰退——再发展。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很不幸的是,明朝成了此循环的又一个适用者,这一链条中最后的牺牲品!
原因三:全国范围的大面积灾害对农业生产、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
相关相关资料显示,明朝从万历四十七年开始一直到崇祯十三年,这段时间里明朝几乎年年都有自然灾害,这也在 一定程度上为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当时自然灾害主要有:旱灾、蝗灾、涝灾、风灾、雹灾、震灾、雪灾等等。在这些自然灾害中最为经常发生的就是旱灾了,这对于当时的农产生产造成了非常大的一个冲击。
据统计,崇祯年间的旱灾使得当时很多地方都在闹饥荒,这样持续多年的饥荒在历史上也十分罕见。明朝末期的动乱是从陕西开始的,其实陕西是当时受到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地区。
当人民生存不下去的时候,而明政府又不管不顾,人民只能揭竿起义了。以至于当时李自成也打着所谓“天降奇荒,所以资(李)自成也。”的旗号来起义。
从现代角度来看,陕西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受特殊自然环境的影响,天灾频发,其中旱灾最为严重。
天启七年,陕西发生大旱, 次年即崇祯元年继续大旱,其中陕北受灾程度最重。崇祯三年, 灾区扩大到全陕。到崇祯六年,旱蝗霜三灾并至,出现了这样的情景:
“野无青草,十室九空。于是有斗米千钱者,有采菜根、木叶充仇者,有夫鬻其妻,父弃其子者,有自缢空林,甘填沟壑者, 有鹑衣菜色而行乞者,有泥门担豎而逃者,有骨肉相残食者。”
连年的自然灾害必然导致一系列的经济问题。
首先是灾后物价上涨。明末连年大灾,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粮食歉收导致粮价飞涨。陕西以前的米价每石不过一两银子,到灾后增加了好几倍。
其次是加派税收与人口逃亡。明朝本已有专供御辽军费之用的“辽饷”,到天启年间又有关税、 盐课的加派及杂项的增加。甚至在灾情惨重的地区,政府已经派遣大臣前往赈灾,而州县官吏仍然向民众征收。民众逃徙之后土地荒废,官吏仍责令现存的民户代纳所欠。民众怕被荒田之税所累,索性连熟田也抛荒不耕了。
吴焕在《请抚恤三秦疏》中证实,陕西的很多州县,如耀同、宜中、宁真等县人民,“自遭大荒、大乱、 大疫之后,死亡逃散十分已去六七。”大量的人口逃亡,最后必然导致地方行政的瘫痪。
万历、天启年的政治腐败积习已久,再加上崇祯时的连年大灾,使得大明的生产力遭到了极度的摧残和破坏,社会经济陷入绝境。
陕西、山西、河南、湖广等地的加赋都较重,人民早已不堪重负,再加上重灾的影响,民变之所以发动于陕西、山 西,继盛于河南、湖广即是由于此因。
毋庸置疑,自然灾害的大规模群发严重削弱了明朝的国力,可谓是“禾稼不登,人皆相食,或食草根树皮,饿死者十之九。兼以流贼纵横,土寇劫掠,百姓皆弃田土而去,榛芜遍野,其城堡乡村居民甚少——明之国势已如此矣。”
可以说,是自然灾害这一看不见的强大敌人,在多种因素作用之下,拖垮了明朝的社会经济,为清军入关创造了 “大树自扑”的必要历史条件。
结言
综上所述,从明朝中后期开始出现的不良财政管理,新资本主义经济与旧国本经济的冲突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自然灾害给明朝的经济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它使得明朝走进了一个“经济发展——土地大兼并——社会矛盾激化——动乱——经济衰退——再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这是导致明朝走向灭亡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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