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车辆购置连续三年未出险,交强险保费665元,第四年出险,双方责任无人员受伤,交强险怎样算?
答: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五座家用轿车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轿车,连续四个保险年度的交强险保费依次为:950元、855元、760元、665元。
第四个保险年度你的车辆走了保险理赔,又要从第一个保险年度的950元开始投保,依次下浮到665元。
一般情况下,家用轿车发生致三者车辆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损失不超过600元的轻微事故,不建议走保险理赔,因为走保险之后,交强险保费又要从第一个保险年度折扣率950元开始,至下浮到最低665元,期间的累加差额保费为570元,说白了,还是用自己的钱走的保险。
使用交强险理赔一次,第二年上浮后的交强险保费为950元;
使用交强险理赔二次,第二年上浮后的交强险保费为1045元;
使用交强险理赔三次,第二年上浮后的交强险保费为1140元;
上年度发生三者伤害身故的交通事故,第二年上浮后的交强险保费为1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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