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造成幼儿园虐待案件频发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
首先,相应法律处罚太轻。
根据现有法律,三名涉事教室涉嫌触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而根据此法律的规定,相关涉案人员仅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幼儿园对相关教师监管不力。
从警方通报来看,该幼儿园有三名幼儿园老师涉嫌犯罪。因此这已经不是单人的行为了,而是集团化都虐待行为。究竟幼儿园领导对相关情况是否知情?如果知情的话,显然幼儿园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其中存在包庇和纵容。如果不知情的话,幼儿园领导的对老师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又体现在哪里?
第三,幼师准入门槛太低。
现在幼师准入门槛相当之低。一些有编制的公立幼儿园可能相比起来要求还好一点,至少老师还需要持有大学文凭;而那些私人幼儿园的师资水平可就不敢恭维了,很多职校生,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的,就去幼儿园工作了。他们这群人不仅个人文化素质不高,而且完全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综上,我认为要想避免这种现象,或者至少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率,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涉案人员的处罚力度;二是幼儿园加强对老师管理和日常监督;三是幼师队伍需要规范化,幼师的准入门槛需要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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